关于4月12日16时前递交学位论文要求

发布时间:2013-04-08浏览次数:691

凡是申请2013年6月初之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者,必须先进行论文检测,检测通过且经论文指导老师同意,再登录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抽检系统,于4月12日16时前递交盲审评审纸质版的学位论文。
递交盲审评审纸质版的学位论文要求:
1    被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抽检系统抽中者,需打印2份“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基本情况表”,其中一份本人和论文指导教师签字、学院盖章,论文等级与指导教师商议后确定;另一份只要学院盖章,无需本人和论文指导教师签字。
2    递交的学位论文封面、扉页等处不能出现本人和指导教师的姓名,但学号必须打印上,其他按俄罗斯专享会官网学位论文封面打印。
      
3    致谢部分和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不必打印。
4    硕士研究生交一份装订成册的学位论文(不论是否被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抽检系统抽中),博士研究生交2份装订成册的学位论文(不论是否被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抽检系统抽中)。
5    请仔细检查需递交的双盲评审纸质版学位论文的排版、格式、页码等,确定无差错再递交。专业学位研究生交论文时需附上论文评议表。
     论文从4月8日上午8:30开始至4月12日16时止,递交到行政办公大楼504室。过期不候,责任自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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